2025-12-27 07: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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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金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金华市“后陈经验”传承发展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时刚介绍《金华市“后陈经验”传承发展条例》实施相关情况。

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之际,11月26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了《金华市“后陈经验”传承发展条例》,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规是我市首部将基层治理实践成果转化为法治化、规范化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填补了我市基层民主监督领域立法的空白,更是全国范围内对“后陈经验”这一基层治理标杆进行制度固化的重要探索。
《条例》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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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陈经验”是金华基层治理的一张金名片,源于21世纪初武义县后陈村的治理探索。当时,面对村级权力运行不规范、村务财务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后陈村率先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让村民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形成了“村策村民定、村务村民理、村事村民管”的治理格局。这一创新实践得到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的充分肯定,历经二十余年沉淀,从单一村庄的“治村之策”,逐步拓展为涵盖村级权力规范、基层民主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等多方面的治理体系,融入数字赋能的现代元素,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全国标杆,在社会主义新时代持续焕发蓬勃生机。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后陈经验”的传承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持续擦亮这张金名片,金华市切实扛起发源地的使命担当,在传承中守正、在发展中创新,推动“后陈经验”不断丰富内涵、拓展领域,积累了诸多行之有效的实践成果,其党建引领、人民至上、制度约束、民主参与的核心要义深入人心,为《条例》制定奠定了深厚的思想基础、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通过立法将“后陈经验”这一源于实践、经过检验的基层治理智慧上升为普遍的法治规则,转化为社会治理中具有普遍意义的法治模式,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现实行动,是对标“两个先行”、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更是固化治理成果、破解基层治理痛点难点的关键举措。这一立法实践,既能为“后陈经验”的持续传承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又能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落地生根,为全国基层治理创新贡献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金华经验”,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洪兵 摄
《条例》制定的过程
02
市委高度重视《条例》制定工作,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有关立法情况的汇报,从《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到具体条文内容,逐一研究并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府牵头起草《条例(草案)》,经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主导立法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与市委社工部、市政府相关部门协同开展调研,全面梳理我市社会治理中的成功经验、突出问题及解决方案。立法过程中,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吸纳民意民智,确保《条例》贴合基层实际、回应群众需求。
10月31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条例(草案)》,并全票表决通过。11月26日,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条例》的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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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法规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法治锚定监督核心,强化基层治理刚性支撑。“后陈经验”的核心生命力在于民主监督,《条例》立足这一本质,以法治方式将基层监督从“实践探索”升级为“法定责任”。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法定地位与履职边界,将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追责的全流程监督机制固化为法规要求,针对村级财产管理、工程项目等关键领域设立刚性监督条款,让“村级事务村民管”有法可依、有规可循。通过唱账监督、履职报告、意见反馈闭环等制度设计,破解基层监督“软弱散”难题,以法治权威筑牢村级权力规范运行的“防火墙”,实现监督从“自愿参与”向“法定义务”、从“零散开展”向“系统推进”的转变。
二是全域延伸治理场景,推动经验价值跨域辐射。《条例》打破“后陈经验”局限于乡村治理的传统认知,立足城乡融合发展与多元治理需求,构建“乡村为基、全域拓展”的应用格局。在横向维度,将经验从村级治理延伸至城市社区,明确要求建立居务监督机构,破解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社区事务决策等城市治理痛点;向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单位拓展,推动民主参与、事务公开、权力监督机制的跨领域适配。在纵向维度,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四级联动推进机制,既保留后陈村发源地的实践本源,又为不同场景、不同层级的治理提供可复制的制度模板,让基层治理经验实现“一村创举”到“全域善治”的价值跃升。
三是民本贯穿制度设计,激活群众参与内生动力。《条例》始终坚守“村策村民定、村务村民理、村事村民管”的初心,将“以人民为中心”贯穿立法全过程。通过细化村民参与程序,明确村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实现路径,让群众从治理“旁观者”变为“主人翁”。建立“村民点题、两委答题、监委会督题”的全链条响应机制,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落实,确保“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同时,通过财务唱账、村务公开“网上晒”等直观形式,降低群众参与门槛,让基层治理从“干部主导”转向“群众共治”,凝聚起共建共享的强大合力。
四是多元协同保障传承,构建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条例》跳出“就经验抓经验”的局限,构建“政府引导、司法护航、社会参与、人才支撑”的多元协同保障体系。政府层面完善工作落实与创新激励机制,推动数字化监督系统建设,为经验传承提供政策与技术支持;司法层面发挥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监督作用,保障条例制度落地见效;社会层面联动党校、高校、社科机构开展理论研究,挖掘经验的时代内涵与实践价值;人才层面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培育,鼓励专业人才参与监督工作,提升治理专业化水平。通过设立“后陈经验”宣传周、健全褒扬激励制度等举措,既强化制度执行的硬性保障,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基层治理的良好氛围,确保“后陈经验”在传承中创新、在发展中提质。
相信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政府的精心组织下,在各级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通过大家共同努力,一定能把《条例》贯彻好实施好,把“后陈经验”这张金名片擦得更亮!
发布会上
发布人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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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金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金余根:
《金华市“后陈经验”传承发展条例》是我市首部将基层治理实践法治化、规范化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后陈经验”从实践成果正式上升为制度规范。《条例》共18条,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制度内涵,回答“后陈经验”是什么。“后陈经验”的生命力在于与时俱进。《条例》第二条从五个维度明确其定义:一是历史源头,即2004年后陈村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创新实践;二是制度核心,即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定村务监督制度和完善村务管理制度的治理架构;三是功能核心,即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四是表现形式,即村策村民定、村务村民理、村事村民管;五是时代属性,即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治理模式。这使“后陈经验”从实践探索成为清晰的制度规范,为传承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是固化实践路径,明确“后陈经验”怎么干。《条例》将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形成“六位一体”传承体系:一是完善全程监督,《条例》第五条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事务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二是健全村务公开,《条例》第六条要求政府制定村务公开指导目录,将村级重大决策、财务收支、工程项目等关键事项纳入公开范围,推动权力运行透明化。三是创新唱账监督,《条例》第七条固化武义、浦江等地实践中成熟的“村级财务唱账”制度,推行财务公开与村民评议。四是强化履职报告,《条例》第八条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接受民主评议。五是畅通参与渠道,《条例》第九条要求健全“村民点题、两委答题、监委会督题”工作体系。六是构建监督闭环,《条例》第十条规范村民意见从收集到反馈的全流程,确保民意回应落到实处。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数智平台(金华市委社工部供图)
三是深化数字赋能,拓展“后陈经验”新发展。《条例》积极回应基层治理新需求,从三个方面推动制度创新:一是运用数字化监督系统,《条例》第十一条要求依托村级事务数字化监督系统,实现村务办理、公开、监督全流程线上运行;二是引入专业力量,《条例》第十二条鼓励选聘法律、财会、工程等专业人员参与监督,提升监督专业性;三是拓展实践领域,《条例》第十三条要求将“后陈经验”推广至城市社区、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领域,建立相应监督机制。
四是健全保障体系,筑牢“后陈经验”支撑网。为确保“后陈经验”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条例》构建了系统化的保障机制:一是《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要求加强“后陈经验”理论研究,推动优秀成果转化应用;二是《条例》第十五条将每年6月17日所在周设立为“后陈经验”宣传周,增强社会认知;三是《条例》第十六条明确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通过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后陈经验”;四是《条例》第十七条明确对在“后陈经验”传承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褒扬激励。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希望通过宣传解读,推动全社会共同遵守《条例》、共同践行《条例》,让“后陈经验”在法治轨道上持续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问:接下来,关于做好《条例》宣传和“后陈经验”推广工作有哪些安排?此外,《条例》强调“村民参与”是核心原则,在实际操作中,又该如何避免村民参与“走过场”,让群众真正成为基层治理的主体?

金华市委社工部副部长
郭文锦:
《金华市“后陈经验”传承发展条例》的出台,是我市基层治理领域的一次重大创新和突破。宣传好《条例》精神与“后陈经验”内涵,是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我们将以宣传周为抓手,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的宣传推广体系:
一是打造系列活动。每年6月17日所在周,举办“后陈经验”系列宣传活动,重点实施“五个一”宣传推广工作,即“开展一轮巡回宣讲、组织一次线上知识竞答、组织一场基层分享会、组织一批集中观摩学习活动、组织一轮群众意见征集”,切实提升“后陈经验”认知度与影响力。
二是加强基层宣传。将《条例》原文、核心条款解读、典型案例等内容,印制成通俗易懂的宣传册、海报,向群众发放;在村(社区)文化礼堂、党群服务中心设立“条例宣传角”;指导全市村、社区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中,明确纳入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规范、村民意见征集流程等“后陈经验”核心内容,让《条例》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是深化理论研究。开展“后陈经验与基层治理现代化”“条例实施成效评估”等课题研究,为“后陈经验”的传承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义乌市望道中学校监会开展食堂财务专项自查审计。(金华市委社工部供图)
在推动村民参与方面,我们将聚焦“能参与、愿参与、会参与”三个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切实破解村民参与“走过场”问题,推动群众从“旁观者”转变为基层治理的“主人翁”,切实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
一是搭建平台渠道,让村民“能参与”。统筹推进线上线下参与平台渠道建设,确保村民参与有路径。线上,依托村民微信群常态化开展议事协商,并将每月的“三务”在群内公开,实现意见随时提、进度随时问、结果随时查。线下,组织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等,常态开展“敲门听需”行动,依托“村民茶话会”“邻里议事会”等载体,明确每月固定1-2个“议事日”,围绕村级重大决策、民生实事等开展集中协商议事,推动问题精准解决。
二是丰富活动载体,让村民“愿参与”。通过活动牵引、激励引导双管齐下,充分激发村民参与基层治理的热情。一方面,持续开展“金彩有你”浙中邻里活动月,组织邻里互助、文艺汇演、趣味运动会等文体活动,在活动中融入村级事务意见征集、治理成果展示等内容,营造“邻里同心、共建共享”的氛围;另一方面,鼓励推行“村民参与积分制”,将参与议事协商、监督检查、志愿服务等活动纳入积分范围,积分可兑换生活用品、村级公共服务优先权等实际权益,增强村民的获得感。
三是强化指导赋能,让村民“会参与”。针对部分村民“想参与但不懂流程、不会表达”等问题,通过“政策解读微课堂”“议事模拟实操”“优秀案例分享会”等通俗易懂的形式,讲解村级议事规则、意见表达技巧、监督重点等内容。搭建“村民参与成果展示台”,定期展示村民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落地成效,培育村级“议事骨干”队伍,选拔有威望、善沟通的村民重点培养,以成果示范引领参与热情,以骨干带动提升参与能力,切实提升村民整体参与质量和实效。
下一步,我们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持续做优宣传推广文章、做实村民参与文章,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为我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强劲动能。
问:武义作为“后陈经验”发源地,在《条例》实施后,将如何进一步深化实践,在传承与发展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接下去在推动《条例》贯彻实施与乡村振兴、共同富裕深度融合方面有哪些具体计划?

武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黄君俊:
作为“后陈经验”发源地,武义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将《条例》实施作为巩固拓展“后陈经验”的重大契机,持续打造全国农村基层民主监督样板。
在传承上我们将体现三个聚焦:
一是聚焦党建引领。完善“村党组织领导、村民代表会议决策、村民委员会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村级工作体系,严格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向村党组织、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制度,确保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二是聚焦制度执行。加强对村级组织落实基本制度督导指导,确保《条例》规定的村务公开、财务唱账、履职报告等制度在全县各村(社区)有效落地;严格操作村级事务32条工作流程,厘清权力边界,确保每一项村务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三是聚焦监督闭环。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决策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有效规范和保障村级公权力运行。加强乡镇对村级关键岗位、关键事项、关键环节的提级监管,严格村级公章备案管理、重大事项两级多签等制度执行。

武义县泉溪镇泉东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干部民主评议会。(武义县纪委供图)
在发展上我们将在三个维度发力:
一是激发群众活力。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抓好村务公开,确保信息入户到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深化议事协商平台建设,试点“线上议事+线下会商”模式,进一步加大全县推广力度,畅通村民参与村级事务协商渠道。
二是推动数字赋能。在全县村(社区)全覆盖运行基层公权力全程在线审批应用的基础上,持续深化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构建“大数据+小切口”治理模式,通过大数据监督模型对村社“三资”管理关键环节进行动态监测,精准识别潜在风险点与异常问题并进行预警,进一步实现监督从“被动响应”向“主动预警”转变。
三是打造善治样板。统筹基层治理条线资源,推广运用好“后陈式”村务监督工作方法,在全县范围内培育一批巩固拓展“后陈经验”推动共富善治实践样板,打造“后陈经验”传播辐射的时代窗口。
在推动《条例》贯彻实施与乡村振兴、共同富裕深度融合方面,我们将在强村富村护航上发力,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保障作用,重点监督村集体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等村级重大事项,确保事项决策科学、资金使用规范、收益分配公平。在乡村治理提质上发力,运用“后陈经验”源头治理理念,深化村民代表票决制等做法,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村。在民生福祉保障上发力,通过加强村务监督,保障宅基地分配、困难救助等惠民举措公平公正,规范“小微权力”守护村民切身利益。下一步,我们将通过《条例》贯彻实施,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增强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总之,武义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努力当好“后陈经验”的传承者、宣传者、实践者、创新者,推动“后陈经验”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实践中,持续释放出强大的治理效能和发展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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